为了加强校园的公共安全管理,保障学校的教学、科研等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校容校貌、环境卫生和良好秩序的和谐与稳定,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规定。
一、自觉维护校园公共卫生,请不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壳、塑料包装袋,校内不准吸烟。
二、爱护校园内花草树木,不要在树木上晾晒衣物、采摘花朵、践踏草坪、攀折树枝。
三、爱护校园公共设施,自觉节约水、电。损坏公物要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赔偿。
四、骑电动车、自行车出入校门应在规定区域下车推行,进校后自觉停放在车棚内,不要在校园内乱停乱放,校园内严禁骑乘高噪音摩托。
五、学生在校期间应自觉遵守学生仪容仪表管理规定中的具体要求。
六、严禁攀越校园围墙、运动场栅栏和教室窗户。
七、凡违反本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和本人认识态度给予批评、直至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