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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实训教学管理考核细则

作者: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8-06-05   浏览:

XJSC-8.2.4-04

为推进学校严格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加强实训教学的考核和管理,不断提高实训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实训教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订本细则。

一、考核内容

编号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1

教师没有做好课前准备工作,在教学过程中仍然去准备工料。

每次扣1分

2

教师没有进行设备交接,无交接班记录或记录不清晰。

每次扣1分

3

师生没有按照规范要求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及必需的劳保防护用品。

每人次扣0.5分

4

教师携带教学资料不齐全(教材、教案、进度计划、大纲、教师工作手册),缺少2项以上按学校教学事故的相关文件处理。

每缺少1项扣1分

5

实训教案格式、内容、环节不符合规范要求,出现缺项的。

每次扣0.5分

6

教师有体罚、责骂、侮辱学生的行为或散布不利于学校发展方面的言论。

每次扣5分

7

教师上课不巡回指导,出现看报纸、杂志、串岗、拉家常等行为。

每次扣1分

8

上课使用手机接打电话、玩游戏、吸烟、吃东西、睡觉、打闹等。

每人次扣0.5分

9

实训工位没有严格按照专业(工种)教学要求配备实训人员,出现人员混乱。

每人次扣0.5分

10

教师没有严格按规定的授课课时、内容和进度计划组织教学,出现随意增减课时和变动教学内容现象。

每次扣1分

11

课间休息,若实训教室内留有学生,教师没有按 “实训教学管理办法”第十三、十四条要求进行管理。出现学生打闹、私自操作、摆弄设备等现象。

每次扣0.5分

12

学生有违反操作规程行为,教师没有及时制止。

每次扣3分

13

因教师指导不当学生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实训设备损坏。

每次扣5分

14

实训教学管理混乱,出现学生串岗和随意进出实训教室现象。

每人次 扣0.5分

15

教师没有按实训教学要求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或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若发生安全事故按学校教学事故的相关文件处理。

每次扣5~140分

16

教师没有安排学生进行设备清洁、保养或清洁、保养不彻底。

每台次扣1分

17

学生实训操作时每个工位根据工种、课题要求需按图纸进行操作的,没有配备操作图纸,或图纸与操作内容不符。

每处 扣0.5分

18

工具箱内、货架上、实训工位没有按照规范要求将工料摆放整齐。

每次扣0.5分

19

实训教室环境卫生没有按照5S管理要求,出现脏、乱、差等现象。

每项扣1分

20

实训教室内电源插接非教学所需的用电器具、设备。

每次扣0.5分

21

教师没有执行实训课件回收制度。

每次扣1分

22

教师没有按专业(工种)教学要求布置实训作业。

每次扣0.5分

23

教师没有按专业(工种)要求对学生的实训作业进行批改、记录。

每次 扣3分

24

各系实训教务员没有按学校要求及时报送相关实训教学资料。

每次扣1分

25

各系实训教务员没有按要求建立实训教学档案或教学检查时教学档案、资料不齐全。

每缺1项扣1分

26

各系实训教务员没有按规范进行实训教学常规检查,无检查记录。

每次扣1分

27

各系实训教务员没有经系部批准、教务处备案,擅自改动课表进行调课。

每次扣1分

28

各系实训教务员统计实训教师工作量时出现多报、漏报、错报现象。

每次扣1分

二、考核原则

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实训教学活动是教与学的复杂过程,影响实训教学质量的因素很多,有些是定性指标,有些是定量指标。

通过实训教学过程管理考核,对教师的教学管理水平给予合理的阶段性评价结论。

三、考核对象及范围

1.考核对象

全院担任实训教学的专、兼职任课教师(包括外聘教师)。

2.考核范围

各系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独立开设的实训项目课程和一体化教学课程。

考核依据

1.《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实训教学管理办法》。

2.《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实训教学严格管理考核细则》。

3.各系根据专业(工种)不同制定的各专业(工种)5S管理规定。

五、考核组织机构

1.学校督导检查小组

由分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教务处长、教务副处长,各系分管教学副主任为成员组成。

2.教务处专职检查小组

由教务处实训教学专职检查人员组成。

3.系部检查小组

各系检查小组,原则上由系教学副主任任组长、系教学科长、实训教务员及专业教师等为成员组成。

任务分工

1.各系日常检查

(1)严格按照考核依据对实训教学过程进行日常检查,并做详细的检查记录。

(2)每周五下班之前将本周检查结果报教务处。

(3)每学期开学前将检查小组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2.教务处专职检查

(1)对全院实训教学进行常规检查。

(2)负责对各组检查情况进行统计。

3.学校督导检查

(1)督导系部检查小组和教务处专职检查小组的检查工作。

(2)不定期对全院实训教学进行检查。

考核办法

  1.经考核,每周违纪扣分在7分(包含7分)以上的实训任课教师,系部进行通报。

  2.经考核,每月违纪扣分在30分(包含30分)以上的实训任课教师,教务处进行通报。

  3. 经考核,每学期违纪扣分在140分(包含140分)以上的实训任课教师,将在学校予以公布。且年终不能参与评先。

  4. 年终考核末位(且超过140分以上),本学期视为不合格教师,报送人事处待岗。

八、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实训教学严格管理考核细则》(试行)同时废止。

九、本细则解释权属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教务处。